安全保卫

武汉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政策

一、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

(一)办理条件

1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;

2、在本市就业创业;

3、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、开发区的,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,需自有产权房屋。

(二)需提交的材料:

1、《申报户口登记表》(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,本人手写签名);

2、户口簿(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)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3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(教育部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”或学信网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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