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政策
一、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
(一)办理条件
1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;
2、在本市就业创业;
3、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、开发区的,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,需自有产权房屋。
(二)需提交的材料:
1、《申报户口登记表》(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,本人手写签名);
2、户口簿(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)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(教育部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”或学信网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